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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18年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03-15 09:26  

各县(市)、行委科技管理部门:

为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激发广大农牧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省科协《青海省科协关于开展“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地检查工作的通知》(青科协发[2018]11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2018年,中国科协、财政部将继续联合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

一、推荐类型

2018年我州国家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对象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三类。

1、科普社区

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面向居民开展科普工作,功能齐全、组织动员力强、活动效果突出的科普社区(含科普小区)。

2、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科技助力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中成效显著,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技术服务能力强、示范带动功能突出、运行管理规范,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3、科普教育基地

重视科普设施建设、科普活动组织有力,科普教育资源丰富、科普活动效果突出的科普教育基地。

二、工作流程

1、推荐名额。各地区可推荐科普示范社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 —2个。自2012年以来已受到中国科协、财政部表彰的先进单位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2、项目备案。各地区科协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进行项目落地、审核等工作,并于2018年3月22日前将项目清单一式二份(包括推荐工作简要总结说明、推荐名单、推荐顺序等内容)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州科协科普中心。州科协将项目信息汇总、公示后,以正式公文形式向省科协推荐报备。

3、项目实施。项目备案后,各地区要及时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各项目单位应按照计划全面启动实施项目,并在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

4、评估验收。2018年11月初,省科协将采取全面审核和重点抽查的办法,开展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综合验收。对辖区内项目进行评估、总结和验收。

三、资金使用管理

1、资金支出范围。根据财政部、中国科协要求及省州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实际,确定资金支出方向为:支持科普社区(科普小区)建设的资金主要用于科普宣传栏、科普设备、科普器材的建设和购买;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科普教育基地的资金主要用于科普场所建设、改善科普手段、开展科普信息化建设、举办科普能力培训、技术推广等。

2、资金使用监管。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资金支出方向,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台账。各级财政部门要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管,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是推进我州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地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要加强项目管理和跟踪服务,切实保证项目取得实效。

2、严守纪律,强化监督。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抓好项目实施的监管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把监管工作贯穿于项目备案审核、工作调度、检查评估、总结考核等全过程,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要严守财经纪律,依法依规使用、管理项目资金,对于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按程序和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要通过报刊、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报道,把项目实施与科普宣传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深入持久实施项目打好基础。要及时发现和培育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项目在工作导向上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激发基层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科普工作,促进全州基层科普服务能力的提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洪森 乌仁

联系电话:0977—8221641 18109776899

                  海西州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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